1、保安人员配备警械要登记造册,由保安领班监督,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续,做到防盗、防丢失。
2、各班配发的警械只供值勤时使用,非执勤或训练时不准私人携带。
3、严肃交接班手续。严禁将警械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,对私自将警械转借他人或因责任心不强,造成警械丢失及损失的,要严肃处理,并赔偿全部损失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移送有关司法机关。
4、警械定期擦拭、保养,严格保管和领用手续。
5、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,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伤害性大的警械。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,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,后果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。
6、班与班交接时由当班班长监督检查,进行交接记录,确保警械完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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